关于开展江苏、浙江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调研考察的通知
粤循综协〔2014〕42号
关于开展江苏、浙江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调研考察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强先进引领,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典型案例经验,致力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我省经济发展、园区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大力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定于6月下旬组团赴江苏省、浙江省进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调研考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4年6月(为期5天,具体出发时间待定)。
二、考察人员
从事或对循环经济建设有兴趣的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园区管委会、会员企业等有关负责同志或技术人员。
三、考察内容
(一)考察内容
1.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了解“城市矿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构建思路、建设情况,以及产品来源、市场情况,学习产品再利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及方法等。
2.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了解基地建设总体思路、运营和管理经验,参观教育示范成果的展示,主要集中于城市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方面。
3.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探讨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总体框架设计、切入点及重要模块划分情况,重点围绕污染集中治理中对污泥循环化处理的解决方案、技术经验等,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水平。
上述具体考察项目概况见附件1。
(二)考察方式
座谈交流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的调研考察方式。
四、预计考察费用
费用:4500元/人。
费用包括:往返机票、食宿费、行程交通费、保险费等。
五、报名方法
(一)请确认参加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赴江苏、浙江考察人员报名表》(附件2,盖章有效),并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协会会员部,考察费用汇至以下帐户:
银行户名: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电力支行;
银行账号:44001580107059000147。
(二)在收到报名表和考察费后即办理各项出团手续,通知准确出发时间和具体行程,中途退团将扣除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2014年6月3日
(联系人:会员部饶舜、曾思慧、刘建华;联系电话:020-37636009-831、812、808;传真号码:020-37636885;电子邮箱:gdarc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