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粤循综协〔2012〕070号
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循综协〔2012〕03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现认定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由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牌匾。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经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协会申请延续认定。
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应严格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要求,加强生产和管理,于每年2月底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
三、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在机构名称、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向协会申报办理认定相关信息的变更手续。
四、协会将通过协会网站、《广东资源综合利用》刊物、协会简报等媒介对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及其产品进行专题宣传介绍,提高企业竞争力。
附件:2012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姚强,电话:020-37636009-819)
附件:
2012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名单
1、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
2、广东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3、广州女娲肥业有限公司
4、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
5、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
6、珠海伟力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中材天山(珠海)水泥有限公司
8、佛山市亮剑陶瓷有限公司
9、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10、广东仁化县华粤煤矸石电力有限公司
11、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12、蕉岭县回力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
13、双威建材(东莞)有限公司
14、东莞市粤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5、开平五联人造板有限公司
16、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17、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
18、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19、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20、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21、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