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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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13〕10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办法》,为了解企业2012年及2013年发展情况,推进在我省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激励企业创优争先,提升我协会对企业的服务水平,现决定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及“2013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员单位。
2. 关心、支持协会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3. 与协会联系密切,主动争取协会的帮助和服务,经常对协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4. 每年按时交纳会费,并能为协会业务发展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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