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

2014-12-31 分享到:

 

粤经信节能函〔2014〕1967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现认定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电厂(机组)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并将名单予以公布,同时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附件: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