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第三批)下达计划的公示

2015-04-08 来源:省经信委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文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粤财工〔2013〕389号),为大力推动我省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结合省电机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进度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拟预拨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湛江、茂名及顺德区、高州市等8个地区省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补贴资金(第三批)1.5亿元,具体下达计划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下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2日(共六天)。如对下达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3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省财政厅耿洪波,联系电话:020-8317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