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
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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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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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16〕21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我协会《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循综协〔2012〕03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全面推动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促进全省各行各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协会在全省开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申报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二、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办法》和《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1)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直接向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报企业于4月30日前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协会。
    四、根据有关规定初步确定的企业名单将在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http://www.gdarcu.net)上予以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认定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并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附件:
    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报表
 
2016年4月1日
(联系人:廖文天、温康文,电话:020-37636009-800、806;传真:020- 37636885,电子邮箱:gdarc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