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邀请参加广东省商务厅组团赴捷克、芬兰、瑞典开展清洁能源及环保装备小分队招商活动的通知
粤循综协〔2017〕45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广东与欧洲的经贸交流与产业合作,并做好2017中国(广东)-欧洲投资合作交流会相关后续工作,广东省商务厅拟于今年11月组织经贸代表团赴捷克、芬兰、瑞典三国开展清洁能源及环保装备小分队招商活动,并在活动前后拜会当地龙头企业和投资促进机构。应广东省商务厅要求,我协会协助邀请有关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9日-11月28日,共10天。
二、 活动内容
(一)参加“2017广东-捷克(奥洛穆茨)清洁能源和环保装备推介会”。计划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在捷克奥洛穆茨举办,会议总规模约60人(外方40人,中方20人),会议主题是宣传我省营商环境,推介我省智能装备制造业、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商机。
(二)参加“2017广东-芬兰(赫尔辛基)清洁能源和环保装备推介会”。计划于2017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在芬兰赫尔辛基举办,会议总规模约60人(外方40人,中方20人),会议主题是宣传我省营商环境,推介我省智能装备以及环保业等领域的合作商机。
(三)拜会及其他活动。活动前后,拟拜会捷克-斯洛伐克-中国商会、捷克帕拉茨基大学纳米材料及技术研究室、捷克摩拉维亚大学奥洛穆茨分院、捷克Akuna生物保健品公司;芬兰普泽技术公司、芬兰维萨拉公司、芬兰清洁技术委员会、芬兰国家投资促进署;瑞典沃特林克公司、洛克比水务集团、阿法拉伐集团、恩华特公司等企业和机构。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的企业代表(包括有意向到欧洲投资和寻求合作的相关领域企业代表)于10月25日前将《赴捷克、芬兰、瑞典参团报名回执》(见附件)通过邮件形式反馈我协会。
(联系人:曾思慧;电话:020-37636009-812;传真:020-37636885;邮箱:gdarcu@163.com)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