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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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19〕6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广东省建设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制造等工作,促进相关行业绿色化、循环化、高质量发展,增强标准的有效供给,我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版)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制定了《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见附件),原《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粤循综协﹝2018﹞2号)现废止,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