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2020-02-19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文件要求,加快我省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我协会现在广东省内征集有关单位对于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的发展意见,由我协会汇总梳理后统一报送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作为制定支持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参考。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涉及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的天然气,同时利用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的相关单位。
    二、征集内容
    1、2019年全年对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量;
    2、针对完善田间收集、打包、运输等环节的配置,建立农作物秸秆商业化收储运体系,安全高效的畜禽粪污收集体系,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等提出发展意见;
    3、生物天然气企业对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相关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秸秆等原料预处理和农业有机肥加工等涉及农产品初加工环节农业用电电价政策等相关产业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
    4、企业在开展生物天然气产业项目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相关诉求。
    三、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请于2月28日前将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的发展意见(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联系人:廖文天,胡健明  联系电话:020-37636009-800,829  电子邮箱:gdarcu@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0年2月19日

《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