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受理《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的通知
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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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
我局从3月1日起开始受理《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南府〔2017〕25号)的各项扶持和奖励申请。请于4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http://www.fsfczj.v.cn),根据所申请扶持和奖励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在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
2.平台受理并发送打印通知后,申请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3.送申请材料到所属镇(街道)环保办和经促局初审;
4.5月31日前送申请材料到生态环境分局终审;
5.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各镇(街道)环保办联系方式:
桂城街道环保办 81813590
九江镇环保办 86553185
西樵镇环保办 86801880
丹灶镇环保办 85413010
狮山镇环保办 86681971
大沥镇环保办 85512768
里水镇环保办 85683881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科技产业科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1)。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
2.《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
3.第三方环境治理咨询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4.《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