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粤循综协函〔2020〕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广东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发展,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构建固体废物标准规范体系,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循综协〔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我协会拟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产生企业、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征集参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参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团体标准编制单位主要包括相关企业、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等,主要涉及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废酸综合利用、废线路板综合利用、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油泥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运营管理。
二、征集需求
本次征集标准参与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业务范围涉及标准项目内容的利用处置企业、产生企业、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等;
2、运营设施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艺稳定可靠,并符合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3、运营团队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具有较高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4、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按时参加编制小组会议,并保障标准编制进程。
三、权利与义务
1、汇总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相关信息,分析典型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技术研究动态,交流相关行业发展信息,探索固体废物政策标准发展方向。
2、参与标准项目编制工作,负责对标准文本框架、条文进行验证和试运行工作,对相关标准条文协商一致,并参与相关标准项目编制、审查等相关会议。
3、推广标准涉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管理技术,参与构建固体废物政策标准体系,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发展。
4、对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可获得相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在相关标准文本中进行署名。
四、征集方式
有参与意愿的单位收到通知后,填写《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团体标准参与单位申请表》(附件),于5月22日前提交至协会。协会将结合项目需求对参与单位进行审查,组建相关标准编制小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晨、胡健明;
电话:020-37636009转820,020-37636009转829;
邮箱:gdarcu@163.com
附件:《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团体标准参与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