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8-20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20〕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动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实现废弃资源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协会编制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时间7日。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协会。

  附件:《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20-37636009-800,邮箱:gdarcu@vip.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附件: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