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的通知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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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20〕82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我协会《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实现废弃资源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协会在全省开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申请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
二、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置业务的相关单位,满足《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申报条件的,可根据《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直接向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报送至我协会。
四、经评审确定的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www.gdarcu.net)上进行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附件: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廖文天、胡健明,电话:020-37636009-800、829;传真:020- 37636885,电子邮箱:gdarc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