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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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21〕5号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评价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1号)要求,经企业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0年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名单,其中广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2个,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1个,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入选《广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并由协会统一颁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牌匾;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入选《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名录》,并由协会统一颁发“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牌匾。
二、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应严格按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评价要求,加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生产和管理,于每年3月底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示范效果。
三、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在机构名称、项目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向协会申报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手续。
四、协会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展会等平台定期公布、展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定期对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评价要求,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除名。
附件:2020年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名单。
联系人:骆天生 15913147724,傅智健 13078869227;
通讯电话:020-37636830 传真:020-37636885
邮箱地址:gdarcu@vip.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