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推动再生资源行业洗牌的征求意见函……
近日,商务部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今年申报立项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发布征求意见函,公开向行业协会、企业单位、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据了解,《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收集要求、运输与存储要求、分拣加工要求、无害化处理要求、应急预案、绿色回收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等多项内容。
可以说,行业标准的基调已经定了,商务部公开征求意见,在完善具体细则的同时,一来公示推进“行业标准”制定的进度,二来表示规范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的决心。
在洋垃圾禁令和中美贸易战升温的背景下,出台《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函,颇有点“自产自销”的意味。
长期以来,中国很多种类的垃圾(尤其是塑料废料)因为在加工中使用了过量的廉价含氟活性剂而难以利用,使用洋垃圾对厂商来说经济效益更高。但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加强,任何污染环境的痼疾必将得到治理。
洋垃圾禁令施行后,虽然杜绝了西方国家转嫁的环境污染,但毋庸讳言,也对再生资源行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很多行业人士由此呼吁,在国废不足、外废受限的背景下,再生资源行业的出路在于提高资源利用率。
最理想的状态是,自己产生的垃圾,自己回收,自己利用。
不过,提高资源利用率可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企业单方面加强技术研发就能实现的,这需要垃圾分类源头的公民和制定行业标准的政府联动。
考虑现实损益比,很少有企业愿意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上不惜投入而短期不见收益。当前,绿色循环再生产业仍然存在市场规范不健全、产品标准体系缺失等问题。
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但截至目前并没有一套全国通用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
不同省份、不同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区域标准,个别唯GDP论的地区甚至没有相关行业标准。这不仅形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混乱的局面,而且造成不同区域行业标准的割裂。
《再生资源绿色回收规范》行业标准制定以及不久后的出台,使再生资源行业有了一套可供遵守的通用规范,这是规范绿色回收、加强环境治理的必要举措。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具体细则相当于搭建了一道道门槛,去劣存优,推动回收企业洗牌,留下来的,必将在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