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2021-08-27 分享到: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