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章程规定,协会拟于2021年12月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届时还将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成员。为贯彻落实民主办会原则,进一步做好本次换届筹备工作,现开展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理事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熟悉行业情况;
3、遵守本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能力;
4、诚信经营,近三年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5、具有行业影响力。
(二)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熟悉行业情况;
3、遵守本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能力;
4、诚信经营,近三年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5、具有地域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相应实力和影响力。
(三)副会长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熟悉行业情况;
3、遵守本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能力;
4、诚信经营,近三年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5、具有地域代表性,在地方和行业内外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资格
各候选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可推荐一名自然人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二、产生比例
根据《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中规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产生比例如下:
(一)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数量的1/3;
(二)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人数的1/3;
(三)副会长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副会长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推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由协会换届筹备小组进行汇总整理。
(二)选举程序
筹备工作小组根据一定比例,在充分酝酿协调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形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名单》并提交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审议,投票选举产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三)履职
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四、其他
(一)提交资料。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填报《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颖杰、胡健明
联系方式:020-37636009-819、807
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附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