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冠捷农产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公示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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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后,拟对中山市冠捷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反映。
评价单位:中山市冠捷农产品有限公司
评价等级:二级
联系电话:020-37636009-800,传真:020-37636885,邮箱:gdarcu@163.com。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