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评价的通知

2022-03-17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新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业已发布,为帮助会员、有关企业更好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6号)的要求,我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2.企业无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3.企业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处罚,无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

  4.企业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协会,我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在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站(www.gdarcu.net)上予以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确定企业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于2022年5月9日前将企业评价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之一号翰林阁二楼)。

 

  附件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附件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联系人:薛艳芬、邓丰,联系电话:020-37636009-208、221,13425668208、13688853375;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