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循综协〔2022〕92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是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4号)设立,并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励。为表彰在循环经济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实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循环经济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循环经济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粤循综协〔2020〕109号)的有关规定,我协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循环经济科技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节能减碳类
应用于实现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等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发成果。
(二)循环型生产类
应用于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等方面,研发完成对企业源头防治污染,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促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推动行业间横向链接的科技创新成果;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废金属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车零部件、机电产品、打印耗材、工程机械、重型机床、内燃机等再制造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创新;塑料替代及可降解塑料研发创新先进技术等。
(三)资源综合利用类
应用于促进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研发设计,突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技术;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农林剩余物回收再利用的农业循环经济先进技术;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苦咸水浓盐水利用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示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创新研发技术。
(四)公共平台类
应用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咨询服务平台、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成果推广对接平台、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在线交易平台、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等方面,研发具有促进企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消除技术需求者与技术成果者之间的不对称性,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的公共平台。
(五)新增范围: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防疫物资循环利用技术、传染病预防及其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领域的循环经济技术,予以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循环经济领域基础理论、技术工艺、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优秀的成绩;
(二)申报项目成果在省内、国内或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为同行所公认,对循环经济领域发展或实践有指导意义;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四)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与被推荐循环经济科技奖。
三、奖项设置
循环经济科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单个项目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原则上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2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人数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6个。
四、奖项等级
一等奖项目:技术上有重要创新、市场竞争力强、对推动循环经济领域产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大作用,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先进水平,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技术上有明显的创新或改进、难度大,对循环经济领域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总体水平达到广东省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有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技术上有创新或改进、难度较大,对促进循环经济领域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技术上达到广东省内同类技术或产品先进水平,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编制指南详见附件)是循环经济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循环经济科技奖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技术创新内容、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和项目应用情况章节;
(二)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循环经济领域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推荐。
六、申报程序
(一)材料接收。请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协会。《申报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二)项目受理。我协会根据《申报书》的有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受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查;
(四)评审公示。评审通过的拟获奖项目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项目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鼓励与扶持
(一)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或个人(以个人名义申报)颁发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证书和相应等级的奖金;
(二)协会优先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工艺等成果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荣誉;
(三)协会优先指导培育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产品、相关企业,推荐申请其他相关省级、国家级称号;
(四)协会将采用多种形式帮助获奖单位及其技术在协会的网站、会刊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并在协会组织或参与的会议、会展等相关场合进行展示推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天生 15913147724;傅智健 13078869227
邮箱:gdarcu@vip.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之一号翰林阁2楼办公区。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编制指南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2年5月20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