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宣贯解读培训班(二期)的通知

2022-08-16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22〕188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并明确了新版目录开始施行、旧版目录废止时间以及过渡期政策安排等有关规定。为协助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工作,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协会定于8月31日组织召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宣贯解读培训班(二期),本次培训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领导和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广东)有限公司权威专家以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授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二)申请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流程实操;

(三)企业在办理税务遇到的常见问题讲解;

(四)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简介及项目评价要点解读;

(五)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的案例分享及互动交流。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2022年8月31日(周三)9:30-12:00;

参加方式:采用微信平台线上直播方式召开。参会人员可于培训当天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直播间,参会二维码将于培训前在微信群分享。

报名方式:填写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并于8月29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三、参培人员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从业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培训结束后可通过扫码获取相关培训课件,并填写线上调研问卷,作为下一期培训的主要内容。

(三)联系人:马润霖、廖文天,联系电话:13415662500、13826489262,协会邮箱:gdarcu@ vip.163.com。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报名表

 

 2022年8月16日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