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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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7号)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1〕32号)的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现评价广州市华达石化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由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持有证书的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向协会申请续证,本批通过评价的企业可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申报工作。
二、持证单位应严格遵守《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生产和管理,于每年2月底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
三、持证单位在单位名称、组织架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等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向协会申报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附件: 2022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名单
2022年12月26日
(联系人:廖文天 联系电话:13826489262,020-37636009-822,邮箱:gdarcu@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