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3-02-03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23〕12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满足广东省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需求,推动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低碳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循综协〔2019〕60号)的要求,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现启动2023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具有促进广东省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的作用。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新能源与清洁能源、绿色低碳等领域制定一批高质量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体范围主要如下:

1.工业固废、我省重点(固)危废、生物质、生活垃圾、废旧锂离子电池、快递包装、水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2.新能源利用、电力储能、氢能等领域;

3.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

4.高分子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绿色低碳建材等关键基础材料领域;

5.绿色低碳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方面;

6.绿色物流、快递包装等行业;

7.再制造行业技术规范、管理规范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的标准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2.填补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空白,或严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制标准立项申报文件,包括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标准草案及相关标准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将标准立项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协会。

3.协会根据项目申报材料的组织项目立项审查。

四、已立项项目

协会目前已立项正在编制的部分团体标准项目见附件2,欢迎有关单位参与编制。

联系方式:薛艳芬 13425668208

胡健明 13710664747

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号之一翰林阁402室。

 

附件:

1.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已立项团体标准项目

附件1: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