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碳足迹评价及碳标签评价服务介绍
一、工作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探索建立广东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制度”的精神和要求,核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给予绿色低碳产品碳标签标识,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是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认定的“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工业领域AAAA)”和“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证书编号:CLIIA-PJJG-2023138),为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评价及碳标签评价工作,树立适用于全行业的碳足迹评价规范,推动政府加强低碳采购,促进国企低碳采购,引导民众低碳消费,推动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现按《行业统一推行的产品碳标签自愿性评价实施规则(暂行)》及相关碳足迹评价标准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和碳标签评价工作。
二、适用范围
碳足迹评价:适用于已有公开发布的碳足迹评价规范文件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或参照《PAS 2050:2011 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与《ISO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及指南》等国际标准,依据LCA分析法或IPCC法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并出具评价报告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碳标签评价:适用于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一推行的产品碳标签自愿性评价产品目录中的碳标签评价。
三、评价模式
碳足迹评价:采用文件评价 + 现场评价的方式。现场评价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碳标签评价:包括初始检查+获证监督。初始检查包括:文件评审、现场审核。获证后监督可采用工厂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等评价要素的一种或者两种评价模式。
四、评价等级
碳足迹评价:出具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提供碳足迹数值,无评价等级。
碳标签评价:根据当地政府节能减排计划或目标、企业目前技术能力、市场状况以及减排技术发展潜力等状况,碳标签评定标准推荐设置3个等级,分别对应碳足迹披露产品(一星级)、减碳产品(二星级)与低碳产品(三星级)。
五、评价程序
(一)碳足迹评价
1、产品碳足迹评价遵循自愿性原则。
2、申请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后,协会受理碳足迹评价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价,主要步骤包括接受委托、评价准备、文件评价、现场评价、评价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评价报告的交付等步骤。
3、通过评价的产品,将获得由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颁发的产品碳足迹评价证书。
(二)碳标签评价
1、产品碳标签评价遵循自愿性原则。
2、申请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后,协会受理碳标签评价工作,并向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提出碳标签评价申请。
3、协会参照相关标准或依据LCA分析法、IPCC法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并出具碳足迹评价报告,提供碳足迹数值,同时申请企业需提交产品系统边界材料。
4、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审核材料并确认其合理性后,为申请单位出具碳标签评价报告。
5、通过评价的产品,将获得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与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共同颁发的产品碳标签评价证书(中文和英文版)、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以及碳标签使用授权书。
证书样式:
六、碳标签评价标识使用
碳标签授权标识证书经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备案批准后,可采用加贴、模压或印刷等方式在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和宣传资料中加施评价标识。
评价标识样式:
七、评价证书的保持与变更
碳足迹评价:产品的碳足迹评价证书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提出申请重新评价。
碳标签评价:产品的碳标签评价证书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通过后颁发证书。评价证书持有者需要扩展已经获得评价产品单元的覆盖范围时,应向我协会提出扩展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天生 15913147724 黄群基 13048102385;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