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弘扬表彰全省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发挥其在本职单位的积极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从业,并在协会会员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人所属单位
1、参评人所属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近三年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无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受过有关部门处罚。
2、参评人所属单位入会一年及以上,按时缴纳会费,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社会信誉高,在行业中具有良好口碑。
(二)先进个人
1、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从业2年及以上,并在协会会员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帮助所属单位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同时在单位发展和创造价值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4、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工作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行业或区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评选要求
各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请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经评选专家组评审后,通过的获奖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给予奖励。
参评人及所属单位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项的,撤销奖项,并由协会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参与该奖项的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伍颖杰,020-37636009-819
陈蜜蜜,020-37636009-801
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附件:行业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