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3-12-06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7号)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1〕32号)的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现对佛山市南海区汇龙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包括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企业5家、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1家)进行公布,由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证书”、“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持有证书的企业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向协会申请续证。

二、持证单位应严格遵守《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生产和管理,于每年2月底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

三、持证单位在单位名称、组织架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等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向协会申报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四、协会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展会等平台公布、展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定期对有关单位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要求,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除名。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企业名单

2、2023年第二批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企业名单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李丰胤、胡健明,电话:13825094314、13710664747,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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