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3-14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协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加快行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进步。根据《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循综协〔2023〕289号)有关规定,我协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2024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两种类型进行评价。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新设备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行业和地区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下列科技成果不列入评价范围: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三)非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单独或者为主取得的科技成果;

  (四)评价委托者、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或不能提供评价所需材料;

  (五)存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主体界定争议;

  (六)要求被评价的客体内容为非技术内容;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

  二、评价内容

  (一)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

  (二)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三)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

  (四)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

  (五)取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评价程序

  (一)提出评价申请。被评价方向协会提出成果评价申请,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①应用技术成果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科技成果研制报告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4)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和行业证明;

  (7)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8)用户应用(试用)证明;

  (9)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10)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

  (11)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

  (12)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证书或结题证书等。

  (13)协会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②软科学研究成果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3)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4)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5)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6)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7)协会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初审。协会收到被评价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协会接受被评价方委托后,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

  (三)专家评价。评价实行专家负责制,由协会选聘所属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开展评价工作。专家通过会议评价或通讯评价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结论。协会负责汇总每位专家的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四)出具评价报告。协会根据综合评价结论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并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提交评价证书。

  (五)评价结果公布。协会通过官网和其它形式对评价结果对外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可到协会网站(http://www.gdarcu.net/)“评价平台”版块中的“科技成果评价”栏目下载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文件。

  (二)纸质材料邮寄至协会,《申报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一式伍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三)2024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全年开展,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天生 15913147724、罗文杰 17138653611

  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