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征集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路径,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水平,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行业企业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产业链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入库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本次入库征集面向全行业优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展开。主要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供应商、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先进技术装备供应商、检测认证供应商、咨询服务供应商以及一般性服务供应商六大类。具体分类见附件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分类目录及代码》。
1.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供应商。包括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测量(绘)、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方向;
2.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包括过程系统集成、成套装备系统集成、数字化系统集成等方向;
3.先进技术装备供应商。包括生产设备、安全消防设备、环保设备、检测设备、溯源设备等方向;
4.检测认证供应商。包括产品检测、环境检测、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方向;
5.咨询服务供应商。包括政策、法务、投融资、上市、标准、专利、培训、品牌培育等方向;
6.一般性服务供应商。包括运输服务、网点仓储服务、残值定价服务、废物回收处理服务、“碳”服务、包装服务、原辅料供应等方向。
二、 供应商条件要求
申报入库的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记录;
2.申报企业(单位)或主要负责人熟悉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情况,长期专注并深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
3.申报企业(单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企业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
4.申报企业(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发展成长性良好,形成若干示范性强的服务模式和专业案例;
5.申报企业(单位)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产品质量精良。
注:第5项为选择性适用条件,主要针对研发机构、生产制造企业等供应商填写。
三、 申报流程
1.入库申报。申报采取电子版与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申报企业(单位)填写《申报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寄送协会。申报企业(单位)应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若申报企业(单位)符合供应商多个方向,请按附件1所列具体代码分别填报《申报表》。
电子材料发送信息邮箱:gdpbia@163.com
纸质材料寄送信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二楼,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邮编,510000;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李子华13035832559。
2.组织评审。协会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纪律要求,组织行业相关专家(主要以供应商服务需求方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组成专家团队)开展评审工作。组织过程将依次开展“材料审核”和“答辩”的方式,并随机开展“现场考察”评审。
3.公示发布。根据有关规定初步确定审核结果在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gdarcu.net)上予以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正式发布公告。
四、 其他说明
1.协会将对入库的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供应商有效期为三年,经公告的供应商企业(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后向协会重新申请入库。有效期内需更新企业信息的,请提供书面说明并向协会反馈。
2.对于入选的供应商,协会将在供应商宣传推广、供需精准对接、典型案例宣传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附件: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分类目录及代码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申报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李子华、郭敏,联系电话:13035832559,13535430251,邮箱:gdpbia@163.com)
附件1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分类目录及代码.xls
附件2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服务供应商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