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的通知

2024-09-18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3号)、《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1〕32号)文件要求,为大力推动废弃资源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综合利用,提高工业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协会在全省开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处置范围参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以及再制造(汽车零部件、船舶机械、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矿山机械、石化冶金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文办设备和机电产品等领域)业务的相关单位,满足《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相关申报条件的,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直接向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报送至我协会。

三、经评审确定的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www.gdarcu.net)上进行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证书”、“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四、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李丰胤、胡健明,电话:13825094314,13710664747;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附件: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