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24-11-27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分享到:

——节录《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第二十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本文《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节录于上述《意见》之第十三部分54–58点。


十三、围绕推进绿美广东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5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体制机制。完善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要素配置、环境准入、一体化管理等政策。建立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完善建设用地智能化审批和全周期跟踪保障机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推动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机制,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健全美丽广东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机制,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55.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构建陆海统筹的一体化治水机制,健全城乡污水治理长效管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土壤和地下水全过程管控、协同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率先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构建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精准高效的监管执法和应急响应体系。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56.深化绿美广东扩绿兴绿护绿机制。持续优化林分、改善林相,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县镇村绿化工作机制,推动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加快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带。建设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绿美空间。倡导“有好事、来种树”,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

57.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完善“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建设岭南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推进用水权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进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价和市场化开发,提供更加丰富的生态产品和服务。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58.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发展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进碳排放交易,开展碳达峰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