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是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请单位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三)具备承担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技术服务能力;
(四)承担过广东省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业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类别范围详见附件1);
(五)具有健全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方面管理制度。
二、能力评价分类与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甲级)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不少于15名具有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不少于5名与服务类别相适应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独立完成过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评价服务类别项目业绩表(附件2)的相关要求;
4、具有较强的自主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拥有不少于3项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相关出版著作(含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成果,或2项县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或科研项目)。
(二)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乙级)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不少于8名具有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专业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不少于3名与服务类别相适应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独立完成过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评价服务类别项目业绩表(附件2)的相关要求。
(三)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丙级)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具备不少于4名具有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专业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不少于1名与服务类别相适应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独立完成过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评价服务类别项目业绩表(附件2)的相关要求。
三、评价流程与要求
(一)提交材料。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全年开展。申报单位可到协会网站(http://www.gdarcu.net/)“评价平台”版块中的“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栏目下载评价相关文件,按照《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硬皮胶装),电子版申报材料光盘或U盘1份(含申报材料所有内容,Word格式+PDF格式)报送至我协会。
(二)专家评审。我协会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达到申请基本条件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初步确定能力评价结果。
(三)名单发布。初步确定的能力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http://www.gdarcu.net/)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群基 13048102385,李斌 18818874650;
通讯电话:020-37636830
邮箱地址:gdarcu@vip.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2楼。
附件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类别范围
2.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项目业绩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 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评价项目业绩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