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考前辅导丨关于开展碳排放管理员等级认定培训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有关单位及人员: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碳排放管理员是推动国家实施“双碳”战略目标至关重要的专业人才,是指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等工种。作为新兴绿色职业,已被纳入2025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通过等级认定最高可获补贴3000元。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联合广东环保集团、广业检测集团,共同面向社会开展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评价工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环保集团”)是广东省属国有企业,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备案的广东省首批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简称“社评机构”)。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业检测集团”)是广东环保集团直属二级集团,经授权面向社会开展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评价相关工作,并牵头完成全省碳排放管理员等级认定题库统一开发,主导制定了广东省地方标准《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管理规范》和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职业培训师管理与评价规范》,同时联合全国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培训机构,共建培训师资库、考评员队伍和在线学习平台,共同录制教学视频、编写培训教材和复习资料,以确保培训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权威性。
为帮助各单位加强“双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碳排放管理整体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将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评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报工种及主要工作任务

二、培训内容
严格依据《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中各工种不同等级对应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详见网址https://www.osta.org.cn/skillStandard),并按照从低等级到高等级依次递进、高等级涵盖低等级的原则,分别开设相应培训班,分工种、等级进行全面系统学习。
三、培训时长
依据《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规定,各工种四级、三级的培训参考时长(包括线上、线下)分别不少于80标准学时;二级、一级分别不少于100 标准学时。
四、培训安排
采取“线上视频教学+现场考前辅导”模式。以线上学习为主,不设班期、随报随学,方便学员灵活安排,不限时间;现场考前辅导为期2天,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以通知为准),不限次数。首期现场考前辅导时间为12月13日(核算员三级)、19日(监测员三级)和20日(咨询员三级),其他工种等级后续将陆续展开。
(一)线上视频教学
包括各工种通用课程和不同等级对应的专业课程。成功报名交费后即开通账号,并配送培训教材、复习资料,学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自主学习。(配培训教材、复习资料)
(二)现场考前辅导
强化各工种不同等级的学习重点和主要知识、技能要求,帮助学员熟悉等级认定评价方式、考试题型以及主要考点、评分细则等,并进行模拟训练。(含模拟训练)
五、评价方式
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以机考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一级,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具体考试时间以广东环保集团公告为准)
六、等级证书
培训结束后参加由广东环保集团组织的相应等级认定考试,通过认定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编码的相应等级证书,并可享受国家人才政策待遇,可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二级2500元、一级3000元),申请入户加分、技能人才引进、职称贯通评审等。(证书全国通用,人社部门官网可查:http://jndj.osta.org.cn)
七、费用标准(单位:元/人)

八、报名方式
请学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2)和《个人申请表》(附件3),将word可编辑版、签名扫描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缴费凭证发送至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单位+姓名+工种+级别+培训费/评价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101345561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联系人:伍老师 13824412341 陈老师13826299331
附件:1.报考条件
2.报名回执
3.个人申请表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1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碳排放管理员(职业编号:4-09-07-04)2023 版》 申报条件执行。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类别:
电力工程技术人员、冶金工程技术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建材工程技术人员、机械工程技术人员、轻工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纺织服装工程技术人员、 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人员、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业) 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环境检测服务人员、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电力供应服务人员、燃气供应服务人员、农村能源利用人员,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炼铁人员、炼钢人员、铁合金冶炼人员、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稀贵金属冶炼人员、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合成树脂生产人员、专用化学立品生产人员、 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化学纤维原料制造人员、橡胶制品生产人员、塑料制品加工人员、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陶瓷制品制造人员、耐火材料制品生产人员、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人员、纺纱人员、织造人员、针织人员、非织造布制造人员、印染人员、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石油炼制生产人员、炼焦人员、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储运人员,以及统计、会计、评估、银行、证券等经济和金融服务工作的相关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