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
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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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26号)要求,受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委托,我协会对该公司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经评价小组现场勘查核定,该公司2023年自产自销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商品粉煤灰(粉煤灰超细粉)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内第四大类第1款“综合利用粉煤灰(不含危险废物)生产粉煤灰超细粉、矿物掺合料”。
现将该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评价企业名称: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
评价周期:2023年1月至12月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5年12月14日
(联系人:薛艳芬,胡健明;联系电话:13425668208、13710664747;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