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

2025-10-15 分享到: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26号)要求,受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协会对该公司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经评价小组现场勘查核定,该公司2023年12月-2024年12月自产自销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商品粉煤灰(粉煤灰超细粉)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内第四大类第1款“综合利用粉煤灰(不含危险废物)生产粉煤灰超细粉、矿物掺合料”。此外,公司产生的炉渣和脱硫石膏全部作为水泥、建材原材料供给其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加工利用,实现“点对点”定向100%利用。现将该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评价企业名称: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周期: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马润霖,陈蜜蜜;联系电话:19865866950、13826299331,020-37636009-820、801;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