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章程》,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协会拟于2026年10月召开第五届会员大会,届时还将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成员。为贯彻落实“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做好新一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现开展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副会长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加“千会万企”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列活动,主动投身区域协调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
4.自觉接受省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6.具有服务会员企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强烈意识,积极为会员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协助解决发展难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会员企业共同发展;
7.具有强烈的服务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就业、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方面表现突出;
8.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9.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
10.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章程规定的条件,遵守本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能力;
3.热爱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熟悉行业情况,德才兼备;
4.具有地域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5.无法律法规禁止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情形;
6.符合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和退(离)休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审批或备案。
(三)副会长、理事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各候选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可推荐一名自然人担任协会理事、副会长。
二、候选人产生比例
根据《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规定,结合协会章程及换届选举办法,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的产生比例如下:
(一)理事职数。会员数量的1/3;
(二)副会长职数。不超过理事职数的1/4。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推荐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由协会换届筹备小组进行汇总整理。
(二)初选程序
筹备工作小组根据一定比例,采取综合平衡,在充分酝酿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提出初步名单,形成《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候选名单》并提交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审议,投票选举产生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
(三)履职
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应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四、其他
(一)提交资料。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填报《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按要求将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润霖 陈蜜蜜
联系方式:020-37636009-820、801
附件:
1、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2、负责人人选审核材料示范文本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