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

2026-07-31 分享到: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26号)要求,受广东瑞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我协会对广东瑞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废钢渣的情况进行评价。经评价小组核定,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将上游广东展宏钢铁有限公司的工业固体废物废钢渣加工处理为矿物掺合料(炉渣)和金属(渣铁),属于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将该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评价企业名称:广东瑞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评价周期:2025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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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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