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民政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企业的信用水平,结合实际,开展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