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提高我省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加强节水管理,鼓励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促进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我协会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创建节水型企业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35号)、《GB/T 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要求,在重点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用水量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全面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是控制工业用水总量、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保障。而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是节水型企业建设的基础要求,也是衡量企业用水节水水平的重要手段。节水型企业评价报告将作为广东省创建节水型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目标
在我省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食品发酵、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树立一批行业内有代表性、产品结构合理、用水管理基础较好、用水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节水标杆企业典范,引导其他企业向标杆企业对标达标,全面推进工业领域节水。
三、基本要求
(一)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二)生活用水不采用包费制,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
(三)供汽锅炉冷凝水应进行回收利用,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不直排;
(四)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2009)的要求(附水计量器具一览表、技术档案等相关材料);
(五)企业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附生态环境部门证明);
(六)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批件复印件);
(七)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节水办证明);
(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四、指标及标准要求
(一)用水定额标准要求
需符合相应行业节水型企业标准及用水定额标准(附件2),无国标、行标或地标的,参考同行业先进企业指标。
(二)技术考核指标要求
有关用水指标需符合节水型企业技术要求(附件4)、节水型企业用水效率指标(附件5)要求。
(三)节水管理评价指标要求
需符合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中管理考核指标要求(附件6)。
暂无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或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企业,可参照有关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开展评价。
五、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取用水相关证明材料(取水许可证或用水合同协议、废水达标排放、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等。若地方部门并无相关证明,可由企业书面做出相应承诺);
(三)企业用水相关材料(企业用水记录、统计报表、费用账单、水计量器具台账、供排水管网图、维修及校验记录等);
(四)企业用水设备相关材料(用水设备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情况、运行记录等);
(五)企业节水管理相关材料(水平衡测试报告、节水管理制度文件、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文件、节水统计报表等)。
六、评定程序
请有关企业与2021年4月30日前将广东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我协会。报送需提交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我协会汇总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工业节水型企业评审结果将在协会网站(www.gdarcu.net)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颁发“广东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证书”及牌匾,证书有效期两年。
附件:1.广东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2.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
3.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4.节水型企业技术要求
5.节水型企业用水效率指标
6.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要求
7.节水型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1年1月15日
(联系人:邓丰,联系电话:1368885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