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碳中和指导目录》意见的通知

2021-03-17 分享到:

 

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生产领域低碳转型,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替代及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协会编制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碳中和指导目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明确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在上述背景下,我协会编制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碳中和指导目录》,现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3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反馈至协会。

 

附件:《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碳中和指导目录》

 

 

2021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020-37636009-8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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