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2021-09-16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10日在上海举办,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交易团秘书处关于组织企业(机构)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函》(粤商务贸函〔2021〕25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展和观展的会员单位于9月30日前按照附件要求进行报名。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2.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交易团秘书处关于组织企业(机构)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函

 

(联系人:周嘉怡;电话:020-37636009-800;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