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第一批) 征集活动的通知
粤循综协〔2023〕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立省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快绿色减碳技术应用和示范,着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第一批)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所征集的绿色减碳示范项目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为基本特征的项目。重点聚焦源头减碳、工业过程减碳、末端固碳等重要领域。
(一)源头减碳,主要是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包括“新能源+储能”一体化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海洋能发电项目、光伏幕墙项目、新型储能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集供电、供热(供冷)、供汽为一体的多能联供综合能源系统等。
(二)工业过程减碳,主要是石化、化工、钢铁、水泥、陶瓷、造纸、有色及其他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示范项目,包括煤炭减量替代项目,生产工艺深度脱碳项目,工业流程再造示范项目,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项目,低碳节能改造项目,钢铁、化工副产资源能源梯级利用项目,其他行业具有特色的工业过程减碳项目等。
(三)末端固碳,主要是二氧化碳捕捉、利用及封存等相关项目,包括二氧化碳高效捕集、二氧化碳驱油、二氧化碳矿化、二氧化碳化学转化、二氧化碳生物转化、碳纳米材料、二氧化碳封存等项目。
二、征集对象
具备明显减碳性、经济合理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等特点的绿色减碳示范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征集要求
申报单位应编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主要经营范围、所在地、成立时间、从业人数、主要产品种类、生产能力、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源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时间、投资额及知识产权情况等。
2.项目减碳亮点,包括减碳原理、技术路线、解决的关键问题等。
3.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测算,包括项目边界范围、基准线及选择依据、二氧化碳减排量及核算过程。
4.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
5.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相关专利证书、二氧化碳减排量测算基础数据、项目审批手续、获奖情况等。
四、征集遴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意向申报企业根据要求向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材料初审。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受理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申请材料后,分领域对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申报材料完整性、应用模式新颖、减碳原理清晰、知识产权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三)专家评审。申请材料符合初审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评审重点包括二氧化碳减排量、技术先进性、技术可靠性、经济效益、推广前景等,必要时根据评审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论证,并进行综合评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四)名单发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正式发布《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第一批)》,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减碳亮点、二氧化碳减排量等。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协会向入选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颁发证书。
2、协会将组织优秀示范应用案例宣传推广及多途径交流,形成优秀案例集,供行业借鉴参考。
3、协会优先向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他单位推荐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及纳入相关示范。
联系人:徐华慈 15018498475,王琪 18924117962
邮 箱:gdarcu@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号-1号翰林阁二楼。
附件:广东省绿色减碳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