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企业的信用水平,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开展2024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员单位;
(二)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方法和内容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综合评定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发展水平和信用情况等五个方面,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各项指标评价得分之和,为信用等级评价总分值。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级别。
三、评价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企业补充提供。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得出企业信用等级专家评审结果,形成评价结论。
(三)现场核查。对认为需要核实的材料,可向企业提出征询或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四)公示。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公示期结束后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六)发证和授牌。公布后协会向企业免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三年。
(七)抽查复审。在有效期内对企业不定期组织抽查复审,对复审存在问题的企业,根据复审结果进行处理。
四、结果应用和宣传推广
(一)获评企业可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用于评先评优、招投标、市场拓展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充分利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会刊等媒介对评价企业进行宣传,并在协会组织或参与的会议、会展等相关场合进行宣传推广。
(三)优先向有关政府部门、使领馆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信用良好的会员单位,将评价结果推送共享至相关政府部门参考使用,引导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四)推动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与获评企业合作,促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获评企业的支持。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评企业于12月20日前如实填写《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将申报书和证明材料采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纸质版邮寄至协会,并将电子Word版发送至gdarcu@vip.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联系人:伍颖杰、陈蜜蜜
联系电话:13824412341、13826299331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