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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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6年7月17日
(联系人:黄群基 13048102385、李斌 18818874650)
附件:广东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