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的通知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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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我协会《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0〕73号)、《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循综协〔2021〕3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协会在全省开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以及再制造业务的相关单位,满足《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相关申报条件的,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直接向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报送至我协会。
三、经评审确定的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www.gdarcu.net)上进行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证书”、“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四、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咨询反馈,可以联系协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廖文天、胡健明,电话:020-37636009-822,807,电子邮箱:gdarcu@vip.163.com。
附件: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广东省再制造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评价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x